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
经调查,您反映该小区为写字楼。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写字楼、别墅、公寓、商铺等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并通过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于电费问题
经调查后了解,兴达财源小区共一栋楼236户,2007年入住,小区申请用电性质为一般工商业用电,供电企业供电到小区变压器总电表(电价0.7912元/千瓦时),用户电费由温馨物业收取(电价0.9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低压电价为0.8252元/千瓦时,我们已责令温馨物业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电费,并做好价格公示和价格政策宣传工作,便于业主监督。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具体电价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商管处咨询,电话:67189772。物业收费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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