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晚21点左右,恒泰国际B座20楼又发生公共线路跳闸,这已经是自2012年以来的第n次了,之前物业一直给予的答复是小区楼层有业主装修负荷过大造成楼层控开跳闸,但从2012年7月份以来,20层已没有业主装修,该入住的已经入住,此跳闸现象还是层出不断,有时间隔1周,有时间隔1个月,时有发生,但物业从来不查,每次停电后,物业总是把闸刀推上送电不了了之。1月9日晚上又发生跳闸,半层没电,因为担心快到春节,怕大年30停电造成不便,老公便给物业打电话要求下来排查处理下。(声明,有4、5户业主家里也停电,不是我一家,是公共部分的问题,当时出现问题大部分业主可以作证)10分钟后,物业一位张姓主管下来,态度傲慢,刚开始拆箱便开始问“怎么又是你家停电,你找找你自己家问题”当时旁边几名业主告诉他他们也停电了,这位张姓主管才开始改口说“可能有业主家没交电费造成跳闸,是他们的问题”,此时连问题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而且当时连手电筒都没带,还是我老公拿手机给他照着看是哪一户跳闸,后来乱看了一通,便说“我们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这要和供电所反映,不归物业管,如果是别的业主家没交电费影响楼层跳闸要找业主,我们物业没法联系”,后来我跟老公就很生气的去质问他此问题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了,作为物业是否有责任排查公共部分线路的问题,找清楚原因,给业主一个结果,不能老这样,要是大过年的停电,咋办?此张主管答“停了不是给你送了,你还想咋着?我给你说的听不懂?理解不了?反正不归物业管,我们管不了”后来一旁的其他邻居业主也很生气的问他们物业那你们就管什么,交物业费干嘛,不是你应承担的责任是谁的责任?后来那几位业主跟我们说不用跟他理论,物业听不懂,后来就剩我跟老公跟张主管就此问题争论,我已经是身怀7个月身孕的孕妇,挺着肚子还要跟他理论很生气,就争吵了几句,结果张主管看只剩我跟我老公势单力薄,便态度开始穷凶极恶,嘴里开始骂骂咧咧,还说我们不讲理胡搅蛮缠,后来我上去拉他衣服的时候他甩了我一下,我一下子没站稳摔坐在地上,我可是有7个月身孕的孕妇,老公看到当时就上去说要揍他,他很厉害的说“谁怕谁啊,打就打,有本事你报警也管不了我”,后来老公就跟张主管推搡着扭打起来,张主管手里不知道拿的是利形工具还是钥匙之类的铁器,把老公打伤并将脸上划了多处深达1~2公分的伤口及内瘀伤,当时鲜血就顺着脸上和鼻子上流下来,我大叫“物业打人了”此时张主管一看流血了,拔腿就跑,没坐电梯,从楼梯间跑下楼,这时候老公因为担心我身怀有孕怕动胎气没有去追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这时候楼层里其他没有睡的邻居都出来了,大概有3、4户人家,还有楼上听到争吵和打人声的业主也跑下来了,起码有这么多人可以作证,我把经过给大家说了,大家都很气愤~觉得物业太欺负人,居然像黑社会打手一样打伤业主,有几个年轻的男的当场就表示要帮助我们找张主管并合伙揍他,但此时张主管因为出事后因为害怕跑了。
之后110过来录笔录调解,因我怀有身孕怕激动动胎气没有跟随一同前去,老公因为担心我和宝宝出事并着急回家便没有跟物业张姓主管深入纠缠当时已经近11点深夜了,同意警方调解,没有去医院缝合伤口只是去社区医院擦了点碘酒草草了事......回家后我看到伤口仍不断的在流血和肉皮嵌缝处红肉外翻,很是心疼并气愤物业黑狗下手太重,估计要留下疤痕了,可怜我宝宝还没出世以后便要看到爸爸脸上永远留下的伤疤,让人寒心,潸然泪下......
1月10日上午在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下我与物业就此恶行打人事件开始阐述立场并要求物业给予我们业主一个说法,并拿出诚意的态度出来严肃处理此事,但物业公司似乎一直在推卸责任,将此事件划分为个人刑事案件并回避物业,让我们找警察去处理并追求责任,同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是跟物业公司串通一气,一起踢皮球,将我们都踢到城东路派出所!!!!!!!!!!
在这里,我想誓问:
(1)物业高管作为物业公司的“恶行黑狗”,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的授权没有维护物业公司的利益能去干出此等“黑社会打手”恶行吗?
(2)物业公司难道没有一点监管责任吗?
(3)公职人员在上班执行公务期间代表公司利益与业主发生冲突难道物业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4)这样的素质这样的从业人员,难道物业公司招聘从业人员选拔主管的时候,就是这么选拔这种人渣,这么保障业主的人身权利并管理业主财产?这跟豺狼有何分别?
(5)政府的监管职能部门的缺失,踢皮球一样的串通一气,谁能维护我们弱势群体老百姓的权利?
(6)我希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能够看到我的帖子,能够严厉督查物业公司打人恶性事件,惩治物业不正之风,拨乱反正,整顿行业,肃清人渣,还我业主一个说法!!
(7)要求物业公司拿出绝对的诚意处理此事,保障我的人身安全(我一怀有7个月身孕的孕妇,我经不起他们打击报复,如果将来出事,我第一个就要问物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我老公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及伤口整形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