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成人,30岁,现申请改名。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我现在户籍上的名字是随我母亲的姓,没有经过我同意。不是我父亲的姓。父母已离婚,有离婚证书和资料。我现已成人,有独立思考能力,我不愿意随母姓,因为这本身也不是我的姓。我要求变更姓名。二是现在的名字在字面结构上总是给我带来很多不便,看似和某位名人字体相同,所以很多次在重要的办事中都会被负责人笔误,或者生活中被人喊错,实则令本人困扰。基于两点原因我要求更改姓名。但是先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主管部门,向负责人申请反映后,负责人拒绝我的变更申请,理由为"18岁以后不能更改姓名"。依据中国现有户籍法律法规,作为公民我享有公民姓名权,与公安机关相关条例并不冲突,可证该负责人行政不作为,侵犯我的公民权利。请问,我应该怎么做?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变更姓名吗?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可为我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