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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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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09:58
你好,郑人社就业〔2011〕14号)规定社会保险补贴,除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指持《再就业优惠证》且2008年底前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 请问:2008年是根据那个文件定的,为啥不能定到2009年,都有《再就业优惠证》为啥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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