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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牟县大孟镇政府强拆事件市信访局为何不追责不问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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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09:32: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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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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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大孟镇政府从2012.12.26号至2013.01.04号连续强拆9户业主商铺之犯罪事实不容质疑,事件被曝光后,大孟镇政府不但不承认强拆事件,还公然在中原网发布严重歪曲事件事实的公告,掩盖真相,诋毁污蔑商户名誉,还致电各大网站让其帮其转载发布,至此,被强拆商户联名抗议,大孟镇政府公告中所谓的这些商户均存在证件不全,属违章建筑之言论纯属捏造,被强拆商户均证件齐全,且都是经政府走正规渠道所办理!倒是中牟县大孟镇政府违规强拆之犯罪事件至今未见有上级部门对其追责

大孟镇党委书记孔新柳违法乱纪事实: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和第四章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孔新柳率领和组织大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20121226日凌晨一点,对大孟镇集市临街商铺业主穆增山,孟羊根,徐书林三位业主实施违法暴力强拆,在拆迁过程中造成业主徐书林儿子受伤并对其软禁,在对徐书林妻子实施软禁过程中致徐书林妻子突发心脏病。在当地群众和被拆迁户中造成恶略影响。已经触犯国家法律。又于20121227日下午一点,结合大孟镇派出所,县公安局保安公司保安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业主赵坤未协商好拆迁房屋进行围堵,想对赵坤的的房屋进行违法强拆。因赵坤身浇汽油反抗才未能成功。于20121229日晚六点对业主李中奇房屋进行违法强拆。并于当晚对业主靳新堂实施软禁迫使靳新堂妻子在拆迁协议上签字。靳新堂到201314日中午才被释放返家。于20121230日上午对业主靳新堂,孟王群,孟顺兴,朱长顺等四家业主实施强拆。于201314日下午一点半,对业主李伟房屋实施强拆。李伟妻子樊九月持刀反抗反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控制并送镇政府。以上强拆行为,对被强拆业主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特别是业主谨新堂被政府释放后到医院检查,被诊断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对一名抑郁症患者进行10天的软禁是大孟镇政府最无视公民人权的滥用职权行为,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影响,当地群众议论说:现在(地方)政府才是最大***!强拆详情已经中国网记者袁成杰连续报道,全国各大网站进行转载。以上业主均持有合法房屋产权,对此次征收并无过分要求,只希望政府依法合法进行征收工作,并对与补偿条款希望依法进行产权调换。大孟镇政府采取贿赂记者进行堵口并捏造事实污蔑业主封锁消息。以上内容均为事实,绝无虚假。请上级部门严查真相,对违法乱纪的官员进行惩处。还我们业主清白并赔偿我们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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