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1、关于物业乱收公摊水电费的问题,我们了解到郑州天域物业与河南省团校工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及损耗由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户分摊承担,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物业管理。
2、关于业主投诉物业禁止其私家车进入小区及停车费用问题,该小区车多车位少,团校工会提出按抽签决定停车位使用的管理方案,物业公司按照方案进行车辆管理。
3、关于物业收取电动车停车费不给发票的问题,小区电动车收费为电动车充电电费,业主如有需要,可到物业公司开取发票。
4、关于小区环境及服务态度差的问题,经现场查看,小区环境及员工服务质量良好,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及培训,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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