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电价政策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808号)文件,全省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一表用户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180千瓦时),仍按现行电价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2160千瓦时不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260千瓦时),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用户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
二、二七区侯寨乡八卦庙田园小区情况
经了解,田园小区是二七区侯寨乡八卦庙自建小区,土地性质非国有用地,小区内住户没有办理房产证。小区居民用电未按照“一户一表”技术规范实行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供电企业供电到小区一个户名为周和的动力表,电价0.568元/千瓦时,居民电费由村委委托的村民代收。为弥补小区电损及管理费用,在电价上加收了费用。
目前,物价部门已责令村委立即按照政府规定电价收取电费,同时建议村委对小区实行一户一表电网改造。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具体电价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商管处咨询,电话:67189772。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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