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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飞涨的今天还使用2009年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请问合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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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0 11:02: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工作时间

19396小时:4分钟

目前郑州市地上地下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2009]127号文件执行。请问2009年的物价和现在怎么相比???拆房子一平方补偿460元!!!拆柏油路一平方补偿60元!!!
请问现在郑州哪里能买来460一平方的房子????
请问ZF修哪条柏油路是按照60一平方的造价的????
你们制定这种无耻的标准不感觉脸红吗?
上网搜搜吧!!!看看民意如何?老百姓是怎么评价你们的!!
你们就是这样实现你们的中国梦的吗?
河南省征地补偿拟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也有明文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并予以公布”。郑州市到现在还是09年的标准糊弄老百姓??
搜了一下,给你们几个链接吧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拟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Newscentre/NewsShow.aspx?NewsId=4836
二、河南郑州公开抢劫民财、榨取民脂民膏的官方文件
s/blog_720668940100ul1z.html
老百姓有苦说不出,但请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请你们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老百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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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17 09:25: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国土部门职责范围只负责对地上附属物(如树木、青苗等)制定补偿标准,拆房补偿不在我们业务范围内,建议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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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18 10:46:35 |只看该作者
应转哪部门请明确说明,请代转,
附着物标准四年都没调你还有理了
原帖转天涯、猫扑,转省纪委,看看贵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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