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反映,2008年前后几年,郑州市开展创建标准村级文化站活动,文件上印的对通过达标验收成功的村级文化站,奖励每个村4万元,可是在巩义市文广新局,对验收通过的村,却只给了2万元或3万元,其它的都给成了新华书店的积压书,请问,第一,这符合郑州市文广新局的政策吗?第二,购买新华书店的积压书,是上级的要求吗?购买这些书,通过公开招标了吗?第三,应该给村里的钱,变成了积压书,中间是否存在猫腻!?第四,可不要小看这件事,连续开展几年,每年都有近百万元资金变成积压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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