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悦城小区的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但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勾结扣押业主房产证,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延迟了一年多时间,开发商要赔偿业主延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另外房屋面积差额款开发商原来说办理房产证后一块发,现在也不退了。
开发商现在将房产证交给了物业公司,要求业主预交半年物业费才肯发给业主房产证,房产证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我们不欠开发商任何费用,相反他还欠我们的延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和房屋面积差额款,这些钱合起来比物业费多很多,但是现在开发商不仅扣押业主房产证,还将房产证强制给了物业公司来威胁业主,请你们给小区全体业主主持公道:
1、开发商退还业主延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
2、退还房屋面积差额款;
3、退还业主房产证;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从自身找原因,将小区的卫生、安全、绿化等方面搞好来收取物业费用,而是采取这种手段来强制收取物业费,难道就没有人来管管他们吗?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这还是和谐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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