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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跨省转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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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20 10:36: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2-27 11:35

我公司现有一员工,其2012年9月之前在四川省简阳市参加的社会保险,2012年10月进入我们公司。现在要将他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办理跨省转移,请问该怎么办,填什么表格?另外,简阳市医保局说要在办停后3个月内将医保关系转走,否则医保账户的钱就作废了,请问有这种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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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2-20 14:12: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尽快解决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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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2-20 14:27:5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养老保险从四川转至郑州市级社保机构,需要先在转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 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单位专管员在郑州为职工办理新增手续后,持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跨省(市)转移,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郑州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转入手续。医疗保险从四川转至郑州市级社保机构,需要先在郑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医保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出具参保凭证 。新单位专管员持参保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为职工办理转入手续。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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