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金桂苑小区物业 真真是可恨之极 人家花好月圆,我在“宾馆”过年。成了中牟县金桂苑小区业主的口头禅。230多户业主正月十四、十五连续两天有家不能回?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 一、良好的开端 话要从头说起。2013年的1月29日,金桂苑小区物业贴出通知,“定于1月30日上午在小区大门口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小区电费及物业问题。”据悉,是该小区的某个业主认为小区电费收的过高(每度7角,而法定居民用电为每度5.6角),向中牟县物价局反映了此事。当时,物业经理段某要求每个单元出一名代表签字同意这样收取,企图瞒天过海。结果没有人愿意签字,此事暂时搁浅。 二、无奈的交费 事情并没有因为业主的不签字而结束。2月2日,该物业贴出通告,“由于物价上涨,工资提高,物业费的低廉,电费损耗偏高,给物业管理造成一定困难,无力继续为大家服务,将于3月1日推出本小区的管理。同时,为不影响广大居民春节期间的正常生活,请在2月4日前预交一部分电费,不预交的5号停止用电。”试想,那位业主会愿意在春节期间让家里停电呢?于是很无奈的缴纳了100—300元不等的所谓的“电费预交款”。 三、不解的举动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上演。在2月18日的交费期间(缴纳1月18—2月18期间的物业费、电费、水费),该物业要求在电费退费表上签字、按指印。然而,并不退费。所以,大多数业主并未签字。电费是按照每度5.68角收取的。这一举动,引起众多业主的不解,也许是一个利好消息,毕竟电费降下来了。 四、悲惨的结局 好事有时也许是一件坏事。2月23日凌晨左右,整个小区突然停电,令广大业主愤怒。再有一天就是元宵佳节,这时停电原因为何?物业的解释是,电业局预交的电费量用完,没办法。当晚,导致众多业主到亲戚家或宾馆住宿。直到2月24日(正月十五)晚上,物业给出解决(威胁)方案:1、在电费退费表上签字、按指印,不退费,并威胁此事不得不外传;2、每户缴纳100元的电费预交款;3、以后每月每户物业费在原来基础上加收10元(原来每月每户25元);4、电费还按照每度7角收取。如果不同意这4个条件,停止用电。物业经理段某还对业主宣称:“物业我不干,谁敢干,试试!”一副地痞无赖的作风,这是物业服务物业应该干的事情吗?可怜的业主为了用电在被逼之下,无奈签下不平等协议。 五、沉痛的思考 1、业主涣散。目前金桂苑小区人心不齐,且没有设立业主委员会,无法将物业撤换。 2、物业蛮横。据悉,该物业经理是城关本地人,脾气暴躁、横行跋扈,不可一世,业主不敢得罪。 3、投诉无门。很多业主很无奈,通过各种途径向物业、物价部门反映问题,但处理效率太低,至今无果。加上很多都是上班人员,时间上和物业耗不起。 4、管理松懈。目前中牟县对物业管理是一个很大的空白,管理机制不尽完善,问题处理机制存在很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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