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铭功路沿河路石油公司门口晚上停车有人收取停车费一事,回复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政文【2011】225号)第二条规定:(一)一类区域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该区域实行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相结合,具体标准如下:2、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原收费为4元/每次。现收费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每次。
第三条第六项规定:以上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市内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暨停车泊位。
据我们实地调查,该公司门口没有P字牌及收费牌,不属于停车场。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费【2010】6号)第八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依法到停车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中占用市政设施的临时停车泊位由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共同划定具体停车车位数量,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并符合停车场管理的具体要求。该地段能否停车,是否属于私设的停车场,应由停管中心确认。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