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接到您所反映的关于“龙源大酒店游泳馆水呈黄绿色十分浑浊”的投诉举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原区卫生局监督员到龙源大酒店游泳馆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情况如下:
监督员进入该大酒店游泳馆内,在服务台后方悬挂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牌上贴有《卫生许可证》原件,上显示许可项目:游泳馆,有效期限:2012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8日。游泳馆内水质检测公告栏显示“2013年3月8日,星期五,检测时间11:00,室温26℃.池水温度27℃,余氯含量0.4,PH值7.2”。监督员进入游泳区,凭肉眼观看水内无杂质,呈澄清的状态。未见泳池黄绿色混浊状态。该游泳馆负责人介绍池水为两天前更换,并用PH试纸对池水进行现场检测,显示PH值为7.4,余氯为0.4。卫生监督员查看了该游泳馆的“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记录表”,该登记表为2012年5月5日至2013年3月7日晚21:00的消毒药物投放记录,显示每天均投放消毒药物。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监督员下达了现场笔录和监督意见书,要求该游泳馆定期更换游泳池水,按国家要求对池水进行常规消毒,中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该游泳馆水质进行了采样,目前正在进行检测。中原区卫生监督所将根据检测结果继续对该游泳馆进行跟踪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