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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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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欣赏下2013.3.11金水区曼哈顿的魅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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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20:05:1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时间:2013年03月11日晚
地点:金水路曼哈顿广场内
事件的原因:想必曼哈顿这个地方大家并不陌生.上周六发生了2起事件,导致曼哈顿成了菜市场!
                 1.物业公司现在不让业主(没有购买车位)租车位了,业主团结一致,众志成城跟物业战斗了!果断的把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给堵了.
                 2.一夜之间,出现了N多的玉器摊,估计没什么好东西!

第1件事导致很多业主的车无法出入,很多临时停车的朋友没地停车.
第2件事导致很多行人没地走了!

有图有真相!广而告之。

需要解决的问题:
1.升龙置业是否可以出让停车位?
2.升龙物业能否决定业主不能租赁车位?
3.升龙物业将人行道、盲道租赁给商户,是否合理?不合理,应当不怎么处罚!


照片上传于郑州论坛:thread-80525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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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3-19 00:04:48 |只看该作者
查查你们当初与物业签的物业管理协议,里面应该有关于停车费的规定....我们中原新城现在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升龙物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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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0#
发表于 2013-3-18 10:32:5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一、关于车位的权属问题。
曼哈顿小区位于金水区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规划有地下车库,该地下车库不属于人防工程。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二、关于车位的使用、管理问题。
目前公司还未对地下车库办理初始登记,不能对外出售。为了缓解矛盾,公司拟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公司拟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向业主提供停车位;
2、对于临时性停车位按郑州市物价局核定的临时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我局已责令该公司积极办理地下车库的初始登记,待取得地下车库产权和销售许可后,将对业主出售,并为购买业主办理地下车位的产权转移手续。
    关于地面上的道路等问题建议您向规划部门咨询当初的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规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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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3-14 16:09:22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回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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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3-14 16:06:36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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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3-13 11:03:20 |只看该作者
singapore 发表于 2013-3-12 2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线等答复!不是一个人在等,是整个小区在等!

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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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3-13 11:02:31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合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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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13 10:30: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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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13 09:39:01 |只看该作者
尽快是多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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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3-13 09:04: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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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12 20:06:34 |只看该作者
在线等答复!不是一个人在等,是整个小区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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