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委领导,你们好! 现就管城区紫荆山南路康城棕榈泉小区业主因地下停车问题,做如下反映(房屋质量及物业服务等其他问题就太多了,暂且不提)。 去年开发商开始公然出售小区二期地下停车位,经业主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在市房管局相关领导的协调下,开发商换汤不换药地“停止”了销售(在此代表业主向房管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深表感谢!),改称为“长期租赁”,每个车位为:12.5万元。部分业主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买了车位,但仍有部分业主不愿意购买实属违规出售的车位。后来,物业就挨家登门要求没有购买的业主租赁车位,但是,租赁费用为:300元/月,这个价格远远高出郑州市政府所规定的指导价,而且,在交房之前开发商也与各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合同,其中第六章中规定:地下停车费为:160元/月,且在最后一条明确写到:收费变更需按照政府规定或物价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调整收费。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物业强制要收取他们擅自制定并且是违规的高价停车费,并对提出异议的业主采取恶略行为,造成业主车辆不能进小区而被迫停在马路上。3月12日部分业主与物业保安发生矛盾,致使大量汽车停在紫荆山路和金城街两条路上,后在办事处的协调下,业主代表也与开发商见面协商,最终开发商同意拿出100个车位给业主(规划停车位350多个),但停车费的问题开发商却坚持按他们的300元/月收取,并叫嚣:不行,你们去告吧!一副强盗的嘴脸!试问他们的嚣张来自哪里?他们做为违法者的底气又源自何处?无辜的市民,弱势的业主又该找谁撑腰呢?! 我们也向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并且拨打了物价局提供给我们的两部电话号码,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物价局在网上回复的内容说让我们去法院起诉,难道你作为主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就不能积极主动地为市民解决本属于你职责范围以内的问题吗?自古就说是父母官,可我们的父母官又在干什么呢?这么清晰明了的事情,竟然如此难以解决吗?是在吃闲饭?还是在脚踏实地地做事情?伟人提出来的——为人民服务,难道现今社会不实行这个了吗?不可能吧?!我们伟大的祖国在前进,在富强!政府行政人员更应该把这条作为亘古不变的宗旨才对呀!提倡的是人民是衣食父母,官员是父母官,可,当官不为民做主,也真的是不如回家卖红薯啦!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顺便说说,通过前后反映这件事情,我对足球和中国足球队也产生了新的想法。 足球新解:老百姓有时候真的就是像足球一样——被两方用来“踢”的。 但是,中国足球队如果多一些进球的话,那将会是世界第一强队! 不知领导们闲暇之余,是否有同感呢? 感谢领导们在百忙之中能看完我们反映的问题,但我们最期盼的是问题得到认真地对待,实质地解决。 心通桥上相关局委的页面里,都有之前有关开发商(城开集团)各楼盘以及其戴维斯物业公司的投诉。 为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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