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网友。 收到你的留言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关于你提出的这几个问题,其中【小区验收合格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属于我局业务范畴,其各项手续齐全。其他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范畴。为尽可能的帮你办理此事,经多方查询配套费收取问题你可以向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咨询。所谓的配套费是指房产开发商在项目选址建议书拿到之后,并且获得两证一书之后,交给政府的一笔费用,小区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统,供水,公交站点,电话通讯等等的诸类设施【此解释通过百度查询】。至于水电问题,刚派相关人员与开发商对接得知,去年因用水用电问题而召开的市长协调会上,电业局用电科李科长参加此会,并说明按照当时电力规定,新建小区用电由开发商装专用变压器。现在小区用户要求改公用变压器,开发商同意更换,具体解决措施,你们可以通过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派代表与开发商对接此事。
如还有疑惑,请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尽我们所能为你处理,同时也方便与你对接此事,在此谢谢该网友对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