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电价问题答复如下:
一、电价政策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808号)文件,全省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一表用户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180千瓦时),仍按现行电价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2160千瓦时不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每户每月260千瓦时),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用户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为0.8252元/千瓦时。
二、金水区汇宝花园小区情况
经走访了解,汇宝花园小区有19栋楼共1千户居民,其中三分之一为安置房,其余为商品房,2002年入住。小区居民用电未按照“一户一表”技术规范实行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供电企业供电到小区变压器高压端,居民电费由汇宝物业代收。
小区内部分住户将房屋出租给公司企业作为办公用房,物业遂按照商业用电收取了电费。
目前,物价部门已通知物业(电话:63506350)按照政府规定电价收取电费,同时建议小区实行一户一表电网改造,并规范小区内租赁房屋行为。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具体电价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商管处咨询,电话:67189772。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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