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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歌接了钱又撕毁谅解备忘录其目的就是敲诈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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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24: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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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9小时:30分钟

看来*志强_豫(其实就是古歌)的十三门帖子,其中多处提及东大街办事处用4万元买安全,我不敢苟同,这里要讲道理的给你说说。东大街办事处给你四万元已经仁至义尽,你还能怎么着啊,非得砍了我们头你才高兴吗,天下哪有拿人家东西不手软的,天下哪有吃人家东西不嘴软的,可你就很无赖,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4万元还不饶人家,这是什么逻辑,无赖啊。请市政府立即删了他的帖子,不能让他在这里瞎胡闹了,否则政府脸面往那里放,我们还怎么开展群众工作。谢谢上级!

请还东大街办事处一个清白,我们很冤枉,掏了4万钱他还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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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18 15:00:44 |只看该作者
天下哪有拿人家东西不手软的,天下哪有吃人家东西不嘴软的,可你就很无赖,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4万元还不饶人家,这是什么逻辑,无赖啊。

你的这句话很江湖啊,威虎山下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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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9 08:14:13 |只看该作者
问题关键是,你们到底是不是掏钱买安全?如果是,*志强就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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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3 15:18:47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跟你说那么多废话,在过去就写过相关的帖子,发一段供你反省!
......
四 掏钱买安全 被古歌拒绝
从此,东大街办事处又开始了“沉默”。无法与东大街办事处对话后,我只能一边上访,一边在全国论坛继续揭发东大街办事处违法乱纪行为。

2012年春节刚过,他们再次迫于舆论压力,就委托心通桥中间“调解”,需要交代的是,“心通桥”初衷是好的,只是依附政府的本能让他无法“一碗水”端平,非常遗憾!

2012年3月7日,在郑州日报大厦直播厅,工作人员架起摄像机,东大街办事处副书记、宣教员、办公室主任等逼迫我签写《谅解备忘录》,其目的是原谅“东大街办事处”历年的违法乱纪行为。他们现场说,不签字不给你“生活困难救助金”。

说真的,我已经被他们逼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上访几年里一直单身生活,平时没有任何正常收入(靠维修零活维持生计),生活异常艰难。为了活下来把“上访”进行到底,作为权宜之计,我只能暂时答应。一切想好后,我爽快的在他们拟好的《谅解备忘录》上签下名字,收到钱后,一出日报大厦大门,我就电话通知他们:我声明“谅解备忘录”作废!

副书记问:为什么?

古歌:不合法,我国法律不允许个人原谅政府错误,你们究竟违法不违法,只能由法院来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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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3 15:22:17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把声明《谅解备忘录》作废的事情在百姓杂谈公开后,网友就提出过类似询问,我当时回答如下:
当初我声明作废后,他们气的暴跳如雷,他们说,你要是不同意,把钱退回来。我告诉他们,“生活困难救助金”(收据可证明)跟《谅解备忘录》毫无联系,这是两回事,你们不能用国家给居民的帮扶政策做交易,这种拿公共资源为个人买“安全”的做法,法律不会支持的,我也不能跟你们同流合污,共同犯罪。为了表明我的立场,我必须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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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8-24 20:58:58 |只看该作者
政府还知道要脸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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