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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钱而丧德丧情丧义亲兄弟反目成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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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0:13: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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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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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金钱而丧德丧情丧义亲兄弟反目成仇

为金钱而丧德丧情丧义亲兄弟反目成仇,因钱灾祸临身,因钱命归西天。历史屡屡再显不为鲜,有古到今告知后人,财是身外之物不能因财而丧德、丧情、丧义……,与事选择,是考验每一个人的试卷题。

笔者现书的是发生在河南省新密市大隗镇大路沟村路家门村民组同胞二兄弟因钱而反目成仇,从2006年至今长达7年状告不息而且越演越烈,事态仍在升级。笔者将此事的来龙去脉经调查基本事实已清,特告知网友,敬请评议。

忠实勤劳的路庚晨终生养育有二男三女,长子路林川(现年51岁),次子路西乾(现年46岁)早年均已成家,1984年长子分家。次子随父母共同生活共操家业,1984年次子投资约2.5万元建起大路沟第一耐火材料厂,路庚晨因是残疾人为少交商税将其耐火材料厂法人登记为路庚晨的名子,次子经苦心经营至1993年该厂流动资产达60万元。长子在表姐陈秀梅家耐火材料厂跑业务干了10年,生意也不错,兄弟间和睦相处,1992年长子回本村承包了造纸厂,正赶上纸厂亏损陷入困境,负债累累。其父目睹长子残境,气卧在床,父亲将次子唤来,咬咬十指一样痛,就以长者之举命令次子必须让其哥哥回次子耐火材料厂参与经营,弟弟为了老人也念起手足之情同意了此事,共同经营了一年。

人们的欲望总是无限的,耐火材料厂盈利的取得激发了路家次子的更高欲望和更大的胆量,他又提出要拿出耐火材料厂的全部资金在本组路新善的责任田里搞煤矿。搞煤矿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他涉及到当地村民的利益及福利,村组的管理费、政府及矿产部门、主管煤炭部门、土地、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申请办证及缴费,还需大笔的筹建、生产、流动资金。起初路的父亲就是根本不同意,后经次子多次说服,路父才同意次子的意见,并提出必须也有长子参与、合伙经营,相互有个依靠。常言道:“万事开头难”,次子仅为开煤矿占用土地一事奔波了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求助乡邻好友,历经多次群众会议的公开竞选,最终得到了全组45户户主签字,取得群众同意在本组投资搞煤矿占地使用权(见证据1附后)。由于矿井筹建在路新善的责任田,路家二兄弟又吸收新善为合伙人,合伙的事实有(见证据2-18),直接参与协商开矿占地及参与煤矿经营生产的17名证人可以作证及张福生主持全体合伙人有关合伙事宜的会议纪要为证。

1995年1月25号煤矿正式开始筹建,60万元的耐火材料厂投资作为启动资金,大量的建设投资仍需投入,为确保正常筹建生产和经营,三合伙人商定,有路家长子路林川去找其妻哥张福生从银行贷款(张福生当时任郑州某家银行副行长),经多次与张福生协商,同意贷给120万元,但有四个条件:一是煤矿法定代表人必须有其妹夫路家长子路林川担任;二是必须以耐火材料厂作为贷款担保;三是此笔贷款必须有路家二兄弟负责偿还,并有书面会议纪要;四是张家的叔父张文山,张福生同胞弟弟张福灿必须作为空股合伙人,并给每人打五万元投资收到条。无奈之下,三合伙人同意了张福生的条件,张福生择日到矿办公室给全体合伙人坐在一起开了个会,明确了合伙分工、分红及债务承担,商定了矿的名称为新密市开新煤矿,并有张文山执笔作了会议纪要,全体五名合伙人签字后交于路林川保存在矿上的保险柜里,作为全体合伙人的合伙的依据。

煤矿刚投入生产,初有效益,路家长子就以本人是法人,独拦煤矿一切权利,兄弟二人因此发生纠纷,兄一直无事生非的找弟的杈,弟无奈只得离开煤矿,另谋工程承包职业,为此事路父十分生气,并将兄弟叫到一块训言,路家长子一直承诺:“煤矿永远是我们兄弟俩的,分红不会叫弟弟少得一分……”。

随着政府对煤矿的连年整改和国家政策的变更,煤矿的限产和大量的生产设施改造投入,至1998年初路家长子经营煤矿因收不抵支而被迫停产,路家长子弃矿另谋职业(到其妻妹夫经营的黄固寺煤矿过镑),强行将煤矿口头交给弟弟,声称他不再管了,也不再参与了,并说:“如果弟弟不接受,耐火厂的投资亏损多少他一概不管”。无奈路父看管白天,路家次子每晚守候看场,一看就是4年。2002年全国煤炭价格一路攀升,来集镇西余沟村司永森承包了路家煤矿,由于签订承包协议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又让路家长子出面签字,2004年司永森终止了承包。2004年7月安徽的老陈又承包了路家煤矿,老陈承包至2005年底,这一年煤炭生产形势及煤炭价格特别好,路家长子在矿全权管理经营独拦大权,路家次子和宋书亮共同买了一台铲车装煤,一年多矿上盈利600多万元。2006年路家长子又将煤矿承包给四川的老唐,这一年煤矿盈利了700万元(上述盈利有铲车司机装车记录为证,现仍存留)。

在司永森承包的20003年间,由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个体私营煤矿不准开采,必须变更为集体所有,路家开新煤矿变更为大路沟村办煤矿,村支书张海洲介入了煤矿管理,经常与司永森、路林川吃喝玩乐,频繁接触,同时不免也有了来财之源,年深日久,张海洲与路林川成为同盟好友,他们开始密谋设计霸占煤矿,驱逐全体合伙人的毒计,先是说:“保险柜被盗,合伙的会议纪要及煤矿的投资票据和帐册全部丢失,而后又说:“煤矿因缺乏资金路林川一人作主又吸收了支书张海洲入股200万元(路林川亲口所言,有新密检察院询问笔录为证),但至今路林川既提交不出与张海洲的入伙协议,更说不出200万元资金消费的去向。

2007年正当煤矿收入盈利红火之时,路林川和张海洲在未告知其它任何合伙人的情况下,私自做主将煤矿以1800万元卖给了登封的刘西怀(其中包括路家次子和宋书亮合伙买的铲车),卖矿款由路林川、张海洲、张福生平分(路林川亲口所述有3名证人可证)。卖矿后,合伙人向路家长子要退股款,路家长子杀兄害弟,丧尽天良,变脸耍赖,提出向其它合伙人要合伙的证据。因合伙人的会议纪要在保险柜被盗,谁也拿不出证据,自然也得不到分文,就连路家次子与宋书亮购买的铲车至今也款未付分文。为此,他们个个只有自食苦果,暗生闷气,合伙人路林川的妻弟张福灿被气疯,经医治至今仍神经失常,路林川的妻叔张文山气病卧床于2008年7月含恨病故,路家次子为讨回公道,上访京城,遣送后被拘留50天罚款8000元,路新善因生闷气患上抑郁症终日不能劳动。

此事虽过几年,但他们合伙人并未就此罢休,为讨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说法,路家次子已奔波了7年之久(2009年4月村支书张海洲为报复打击路家次子,纠集村干部、委托陈英伟开着铲车将路家次子耐火材料厂推倒,另收买威胁路新善及证人作证)路家次子一怒之下,先后信访到北京、新密市纪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大隗镇政府,终因张海洲多年历任支部书记,上下级关系畅通,官官相护,互相推诿和路林川钱能通神而始终未果。近日镇政府提出和解,将路家次子通知到镇政府信访办,强命让路家次子抄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写到:“我保证收到村委会叁万元以后,对以前所反映的村支书侵占国家财产及路林川强占我财产等问题,以后不再发生纠纷,并保证不再因此事上访。我坚决遵守《信访条例》,不再发生越级上访及非正常上访现象,否则愿意接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此保证是我的真实意愿的表达,我坚决信守,如果我违反此保证,愿意退还叁万元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人:路西乾,2012年3月12号。就此一份违背当事人意志的和真实意思表达的保证书就想将路家次子的几十万煤矿投资款抹灭掉,就想将张海洲支书霸占的公私财产和路家长子及妻哥张福生强霸煤矿合伙人财产的犯罪事实一笔勾销,请问网友:“你能接受吗?路家兄弟的纠纷究竟是次子不仁还是长子不义?村支书侵占村办造纸厂财产(另有路家次子实名举报)及合伙与路家长子和张福生侵占全体合伙人的财产犯罪事实是否能用路西乾一份,保证书就免除刑事责任呢?”

敬请网友们发表意见。

笔者:学习法律万里行  书写:

2012325

注:证据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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