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徐某将从多户村民手中承包的土地于2008年11月25日转包给了宋丹丹等三人,合同期限五年。其三人合伙承包交了一年的承包款后,即未再交款,徐某多次催要下欠承包款,但他们一直没有再交纳,双方形成纠纷。故宋丹丹怀疑是徐某指使别人将其承包地内的树木埋压,宋自称被压苗木60000株。经调查,双方存在合同纠纷,我局建议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0年6月28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0)开民初字第2086号判决书判决宋丹丹等三人败诉。目前,宋丹丹等不服判决,已经上诉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