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月买了位于未来路商城路附近的{北京泰益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首座国际牛津街}20多平方现房商铺。按照合同规定房产证应该2010年底前办好,我付的是全款,当时就把需要的各种办房产证资料全部交该公司。从2010年8月份开始至今,由于我急着需要房产证办抵押贷款,所以就隔三差五的经常去问询办房产证情况。2011年3月份因为一年过去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我拨打了房管局投诉电话,不到五天房管局一位女同志回复我,已经督促该公司尽快备齐资料尽快办理房产证。
因为急需房产证使用,2011年我基本上每个月都打电话或去该公司办证处问询办证情况,每次都是说正在办理让等待通知。两年过去了,2012年1月我又打电话问询的时候,办证人员说你的资料身份证不清楚没有批下来,应该要彩色的身份证,当天我又把复印的彩色身份证送了过去。
为了督促尽快办房产证,我今年2月6号起先后两次向中原网《心通桥》栏目反映这个情况,希望房管局有关部门督促尽快办好我的房产证,并且要求北京泰益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购房合同第十五条支付违约金。
2月9号郑州房管局在<心通桥>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首座国际广场项目位于管城回族区商城东路9号院,由北京泰益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经调查落实该项目房屋所有权证基本办理完毕,剩余12%因客户资料不齐无法办理,请未办证的业主尽快与公司联系(联系人:李自高 13*******02),以便及时办理。关于“延期办证违约金赔付”的问题,经协调:公司同意就延期办证的赔付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3月19号我主动又打电话到该公司问询房产证办理情况。终于得到答复说:“房产证办好了,来拿吧”。19号下午我打电话问负责办证的李经理他说:“房产证你可以去领,但是他不知道有违约金的事情,这个事情他要去问领导”说明天答复我。
第二天当我又打电话给负责办证的李经理得到的答复是:“你去领房产证吧,因为你的身份证复印不合格,照成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不可能给违约金,也没有听说要给谁过违约金“。
北京泰益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个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认为他们是个讲诚信,口碑非常好的公司。
办房产证的事情让我等待了两年多,等的心痛,等的望眼欲穿。房产证终于在两年多后办了下来,但是关于最后双方是否应该遵守购房合同的条款,满怀希望等来的确是失望。购房者是弱者,假如购房者违约了怎么办? 还是我在《心通桥 》对房管局领导反映时说的,“希望房管局领导做开封的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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