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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龙凤凰城D区地下停车场产权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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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16:33: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4-23 15:17

请公布升龙凤凰城D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属。如果归属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出售停车位?如果所有权归属开发商,业主是否可以购买停车位,所有权多少年,购买后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出租停车位,租金有什么标准,是否需要通过广大业主同意,收到的租金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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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4-15 09:04: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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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4-19 11:43: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车位的权属问题。升龙凤凰城D区规划有两层地下车库,其中部分属于人防工程,部分为普通地下车库。对于人防工程部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故该公司可以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前提下,按规定通过出租等形式满足业主需要,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于非人防工程部分,根据《物权法》、《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目前D区房屋还未竣工,该公司将在条件具备后向业主出售或出租地下停车位。停车位出售须先办理初始登记,再向业主出售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关于车位的出租管理问题。公司若对业主出租停车位,租金标准具体应由物价部门结合市场情况核定。收取的租金由公司根据与地下车库所有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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