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丰乐路7号宝丽花园的业主,我小区物业在未开业主大会未经过大半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将未交费业主拒之门外,请问,地面停车是占用了大家的公共领地,物业有权擅自收费吗?当我问及为啥收费有什么依据吗,物业经理说:“已经有221辆车都交了。你们为啥不交?”请问该物业这种做法不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吗?今天小区大门口又张贴出来他们的公告,说“小区共有229个车位,办完229个车位就不再办卡!”请问他这种是什么行为?擅自收费收的还有理的不行,还带威胁人的,办完229辆那之外的车就不让停到院子里面了吗?
请各位领导就物业的这些做法进行管理!如果真有法律条文规定该缴费我们当然缴费,但是在没有依据就乱收费是无视法律无视管理部门,无视广大业主把他物业当成了真正的老大了啊!
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为我们业主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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