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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进药可以不要发票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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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7:59: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国税局

处理时间

2015-12-18 17:08

郑州市中原区大象大药房(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康桥上城品小区163号)、

登封市康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登封市东华镇东华大道),
这两家药店购进的一批药品,包括有“拜糖平、吗丁啉、立普妥、诺和灵、诺和锐、舒降之、速效救心丸、丹参滴丸大(小)、血栓通胶囊、尼福达、美罗华、派罗欣”等等,是从不正当渠道购进的,没有发票,逃税漏税,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严重扰乱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不排除是假药的可能性。请政府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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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24 17:12:1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销售方拒开发票,您可以拨打国税热线12366-1进行举报。为了更好地处理偷逃税款的举报案件,打击偷逃抗骗税违法行为,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及各市国家税务局设立了专门的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根据省局相关规定,该类案件应直接向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有专门工作人员受理。市稽查局电话:68811009;省局稽查局电话:66767778。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次提问!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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