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龙镇兴国寺李沟村村民反映的小加工作坊属于碳化硅加工厂,工艺采用外购碳化硅微粉进行水洗(酸洗),每家占地三亩。这部分小作坊地形复杂比较隐蔽,又紧邻郑州中原区。2011年4月份之前,这部分小作坊已生产有半年左右。2011年4月份接到举报后,豫龙镇政府立即联合环保、工商、税务、安检、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停业停产查处。
相关委局对这两家违法小作坊下达了《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
1、立即停止生产。
2、限期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允许生产。
3、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并且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每周不定时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小作坊能停产到位,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后经多次排查这部分小作坊,一户已拆除生产设备,另一家小作坊已停止生产,无排水现象。所举报的东沟废水除了部分企业排水,还承担中原路雨水排放,现有2米左右,在今后工作中我镇与环保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部分小作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能够停产到位。
豫 龙 镇 政 府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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