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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热力公司在2005年根据物价局的调价文件进行热价调整后,将向供热运行的物业小区支付一定的二次运行费,物业小区向业主收取二次运行费的行为,属于物业小区的个人行为,与热力公司无关,根据郑州市物价局规定,供热用户除缴纳每年的热费外,物业不允许再收取居民二次换热站的任何运行费用,如遇此情况,居民可以拨打物价局热线“12358”投诉。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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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cjmwi 在2011-11-23 13:42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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