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西路西三环向西500米路南,阳光花苑小区。
我购买的是17号楼下面负二层的车位,那一大片车位现在还没交付使用呢,四周的门儿都封闭着,车辆根本停不进去,但是物业已经开始从2013年3月1号收取车位管理费了。这就是收取着管理费但却不能停车。
打电话问物业,物业推到售楼部说是他们物业按照售楼部通知的日期开始收取管理费,去售楼部问,售楼部推诿不知。
这样太损害业主权益了吧,要么交付使用车位,要么退还管理费,哪有收着管理费不给停车的道理。
希望问责阳光花苑售楼部和物业公司,还业主一个公道。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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