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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城龙栖尚都停车位属于人防,但是只出售不出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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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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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08:50:3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防办

处理时间

2013-6-18 10:48

九龙城龙栖尚都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已经在心通桥得到认证,但是该小区仍坚持出售而不出租,声称出租20年,然后赠送50年。
20年之后如果更换了物业,谁还承认这个赠送协议?
该小区为尽快出售停车位,居然阻止小区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迫使业主违法购买停车位!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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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31 09:34:27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南柯黄粱
你好!
根据《国防法》《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人防工程为国防基础设施,其产权属于国家。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这是人民防空工作“平战结合”的重要内容。在开发利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签订《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合同》,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并接受人防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约束。使用单位若没有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不得开发使用该单位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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