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虽然是村民通过村民会议自主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们愿意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合法性”是对村规民约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意味着章程或规约不得含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利的内容。如果规约中含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即使已经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可以不享受村民待遇但是 户口在这里了又没有地 又没有宅基地 是不是可以属于不是政府公民?拆迁了是不是可以不用管 ?一个人只有一个户口 既然在这里了为什么没有应得到的?户口在这里就是归这里政府管了,你的意思是《村规民约的规定》在村没有分责任田和没有划分宅基地的上门女婿,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意思是这个人就没有有管了 有户口也只是虚拟的了!政府文件可以依据《村规民约的规定》那么就是说不算是村民。。。。那请问不算村民谁给的选举权? 既然不是村民待遇那选举时乍没人说不是村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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