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汽车车身清洁维护业规划 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21号)明确规定: 在行政办公区或居住区内设置洗车行,必须距离周边建筑30米以上,避免噪声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 活。郑东新区的工商局等部门,你们就把市政府的文件当废纸吗?放眼望去,东区居民楼下开了多少家洗车行?仅德国印象区区数十米,就开了三家。占道,噪音。执法部门不执行政府的规定,执行力何在?是在给百姓作有规不依的表率吗?郑州市人民政府,威信扫地呀!
请问工商局,在你们眼里,政府的文件,甚至是自己的文件,都是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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