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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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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我们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问都不知道低保人员门诊救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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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0 20:39:3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13-6-27 16:53

我是张砦街社区的,杜岭办事处的。他们都说没听过低保人员门诊救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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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3 09:55: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处室,尽快为您答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adam-zhao  在2013-6-23 16:1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我说的是我们社区的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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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20 15:10: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根据《郑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门诊救助。《郑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救助由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承办。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本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医院的医疗收费票据、必要的病例资料及医疗保险部门(合作医疗部门)的有关补助依据等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区审查、办事处审核、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后,由县(市)区级民政局负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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