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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龙镇石柱岗村二组房屋赔偿不公平的问题(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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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08:39:4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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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豫龙镇

处理时间

2013-6-21 19:06

领导您好.我是石柱岗村二组的村民.我反映下我村的房屋补偿费不公平.同样是2分半院.村队长都补偿50多万.个别户家的才补偿30多万.政府测量人员咋丈量的这是啥原因呢.有的代表家盖的石棉瓦还都算600每平方呢?内部存在的这么多问题.我村村民为啥不愿意签字搬迁呢.这世界太不公平了.有权有势力的占便宜.无权无能的吃大亏.一个猪棚还赔偿十几万呢.何况盖的是楼房呢?有权有势力家盖钢结构房的咋都按600每平方赔偿呢.这问题不解决我们村是不会签字搬迁的.希望您给老百姓一个公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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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4 09:39:18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汇报给相关领导,尽快给予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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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8 16:10:53 |只看该作者
石柱岗新型社区建设,附属物补偿按照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规定补偿;村民宅基地的建筑物面积、种类不一样,补偿金额不尽相同。网民反映一个猪棚是石柱岗二组一处养猪厂,并非一处猪棚补偿十几万,而是其附属物及其它附属物合计补偿;石棉瓦房补偿根据建筑结构补偿金额分210元和420元两种,并不存在600元/㎡的标准。附属物丈量按照附属物调查规范进行,有附属物调查表为依据。村民附属物补偿全部一视同仁,补偿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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