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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还回股民的血汗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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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7 21:29: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19810小时:13分钟

郑州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您好!
        我是湖北宜昌的业余股民,不慎于2012年5月被一个QQ(248105344)名为“金立方C股交流”加我为好友,在一个叫金立方助理--荒(459644256)  郑州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员,他加我为好友后,利用QQ聊天工具不符实际的推销迷惑,谎称他们是专业的股票投资公司,购买股票软件,有首席分析师随盘指导,用户月平均收益率在20%-30%左右,他说“以你的资金回本赚钱不是问题,今天用户大布局金股建仓,分析部预期收益17%--22%左右,你如果能跟上的话也赚不少”;“咱们实力群中实力公开验证”等, 他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群成员冒充成他们的客户,骗取股民信任,恶意诈骗股民。我于2012年10月11日我汇了钱以后将我踢出金立方C股交流。他把我推给客服【乐乐】(QQ:402360964)和张老师(QQ: 2624488406),推荐了一只600531。在中间以-14566.55出来,中间发现他们推荐的和说话的语气不对找他们说退款,他们左说右推的,说是延迟我的服务期限,出来后说换股操作。还是不不太理想到现在还亏1.5万。
   恳请工商局、公安局、证监会联合起来查处郑州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防止更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被骗,还给公民一个和谐的环境,树郑州一个良好的风气  
      
       现有汇款电子和QQ的聊天记录。如需提供证据资料,我很愿意配合。
       钱是汇到他们指定的工商银行  账号: 6228480712*******14    户名::黄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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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9 17:29:04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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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6-20 11:46: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可拨打110,由民警认定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受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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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儍﹏娚℡魜〆  在2013-7-16 12:5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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