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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1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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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4月份转业的士官,籍贯 登封市 在部队海岛艰苦地区服役16年。依据最新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伍军人安置条令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我尽心尽职的为国防事业奉献了16年。不知道登封市人民政府怎么妥善安排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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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封市民政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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