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关乡没有执法权,交办环保局下沉人员,环保局调查处理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为荥阳市天正精细磨料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城关乡西史村6组,法人为尹帅民,该公司2011年10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投资人民币100万,占地面积约为4亩,现有厂房一间约为700㎡,主要产品为白刚玉块,生产工艺为氧化铝粉→电熔→成块→冷却→白刚玉块,年产量约为1800吨,同时,该企业办理有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经现场勘查,该公司现有生产车间一间,主要生产设备有电溶炉2台,安装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为2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现场查看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询问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表示该企业白天不进行生产活动,主要生产活动在夜间进行。在查看污染防治设施时,我局要求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通电后检查,2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在通电后能够正常运行,但发现除尘袋已破损。企业负责人当即表示除尘袋破损还没来的及更换。
二、调查结论
荥阳市天正精细磨料有限公司办理有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但污染防治设施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除尘袋破损未及时更换,造成粉尘泄露外排,进而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
三、处理情况
针对荥阳市天正精细磨料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我局对其下达了《荥阳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1.责令停止生产;2.限2日内恢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3.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进行生产,经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生产。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到位,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四、相关措施
1、督促荥阳市天正精细磨料有限公司尽快整改到位。2、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避免污染事件的再次发生。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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