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赵钰涛律师,受当事人董梅花委托,代理其于新郑市城关乡政府的房屋拆迁纠纷。董梅花,女,系城关乡乔庄三里堂村村民,2002年与丈夫李国安协议离婚,约定其共有的房屋四间归董梅花所有,离婚3年后李国安有病,康复后居住在城关乡敬老院。现由于生态通道拆迁,李国安的哥哥李国林欺骗乡政府,签署拆迁协议,领取8万多元拆迁款,并将该房屋拆除。后通过公安部门追回补偿款,但被乡政府非法扣押。现李国安和董梅花对补偿款的分割已经达成协议,但乡政府却无理要求必须和李国安的哥哥李国林再达成协议。
城关乡政府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拆迁补偿主体对象错误,审核存在严重错误,导致李国林冒领拆迁补偿款。2、违法扣押属于李国安和董梅花的拆迁补偿款。
现请新郑市相关领导予以关注并调查,以便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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