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反映问题如下:
建中街办事处隆福国际小区5号楼一单元住户(房主李伟,电话:13*******78)在装修时私自将自家阳台向外三面扩建,并在扩建的基础上封闭阳台,造成其阳台顶棚突出呈U型平台,直接对我们住在二楼的相邻住户造成安全隐患。多次联系社区及办事处,答复是无权管理, 让自己起诉,请问是建中街办事处和幸福社区嫌麻烦推脱还是辖区政府无权管理?请给与答复
办事处答复如下:
咱提的这个问题我们幸福社区网格长也早就报至网络管理信息平台上,并且也多次找你们两方进行调解,但调解一直无果。隆福国际小区5号楼梁姓居民,投诉楼下安装的防盗网因突出墙面,外人可以从防盗网爬到二楼,构成安全隐患。网格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并与楼下业主沟通,但楼下业主因防盗网安装、定做费用较高等原因不愿拆除或修改。楼下业主表示会尽快与楼上业主沟通解决此事。因我们没有办法对楼下业主实施强制手段,所以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才会让业主您走司法程序的,并不是我们不愿意处理在推卸责任,希望您能理解。
实际情况如下:
办事处答复中提到“多次找你们两方进行调解,但调解一直无果”,事实上只是找到我们受侵害方简单了解了情况,其间并无一次调解,实在不知”多次调解“从何说起?办事处和社区不实事求是,回复里不负责地说的”多次调解“,对此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