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该局回复点评如下:
一,网友举报时间为 2013-7-4 22:01:14 ,回复中说,我所已经于2013年6月13日对“郑州书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请问,你们提前调查了?在没有看到我的举报材料之前,你们凭什么调查的?
二,你们说,多次拨打“郑州书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时所留电话,该电话机主说,不是该公司法人,与“郑州书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电话是在你处登记时留的,会与该公司没有关系?接电话的不是公司法人,就证明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三岁小孩会信吗?
三,你辖区内屡屡出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情况,你们难道没有失职责任吗?
四,该公司还有一个公司名称,也就是说,该公司同时拥有三个名称,即三个牌子一套班子,这一套班子就在同一栋楼上办公,你们查来查去竟然不知道骗子公司在何方办公,能说得过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