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办事处的答复明显违背事实,属于对媒体应付,对群众予以欺压,具体表现为:
1、我和刘跃杰发生纠纷的土地上堆满了建筑垃圾,刘跃杰侵占的当时就是为了建设房屋,大肆的对土地上的树木和庄稼予以破坏,并建设了建筑队的临时住房。刘跃杰为什么对这块土地进行破坏性投资,目的就是建造房屋出卖。这和登封市小产权房屋的大肆开发,嵩阳办事处的不作为管理密切相连。若刘跃杰不是为了小产权房屋建设的利润诱惑,他何以冒着破坏乡邻关系的代价走上违法的道路。刘跃杰是一个和嵩阳办事处的不法领导及国土部门的亲戚勾结大肆开发小产权房屋的商人。他经手出卖的小产权房屋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
2、嵩阳办事处在事件处理中,态度反复,打击报复举报人。嵩阳办事处在2013年2月为我出具一份信访处理意见书,做出的结论是经过调查的,当时获得了周围群众的证言,有居委会的证明,充分证明土地一直由我经营。刘跃杰在调查中没有证据。在执行意见的时候,刘跃杰说2006年租得这片土地,但却一直没有进行任何占有,土地一直是我种植了20余年。刘跃杰明显是编造证据,但嵩阳办事处因为我进行了信访,看到刘跃杰的假证据,就如获宝贝,对刘跃杰的矛盾表现不予申斥,反而朝令夕改,对破坏土地、毁坏林木和庄稼的行为停止一切处罚,工作人员一身轻松,一脸得意,打击报复的嘴脸让人憎恶。
所以,嵩阳办事处把刘跃杰的违法行为抛弃一边,对景跃杰进行小产权房屋开发的恶劣性质予以掩盖,把刘跃杰的假证当做自己的护身符,应付媒体监督,这种恶劣行为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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