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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置业以倒卖经适房为名达到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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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9: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9726小时:0分钟

一、事情经过

裕华置业以倒卖经适房为名达到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我去年年底,经裕华置业内部员工介绍以内部房为名每平方2800元的购房价格,裕华一个员工朱兵收了我2万元好外费,后来得知是经适房。但钱也交了,经适房价格不变也可以,于是又交了+20万元房款(交给了裕华置业)。(因为交房款时这个裕华员工带我去所谓裕华工地看了,是开工在建工程,我就信了)后来我亲戚得知这消息后,也想买,就又向朱兵交了1万的好处费作为定金,可刚交两天,我亲戚打听说是经适房他们不够资格就打电话给朱要求退还好处费。结果从三月份开始要到现在已经近半年时间了,还是未能要过来。这个裕华员工的诚信度让使我不得不重新了解裕华置业房子的问题,于是我找到裕华内部人员打听,人家告诉我当时承诺我的富邦广场跟本就没经适房。。还说有经适房子但现在还没动工,我就又到售楼部打听,才知道受骗了。。就找裕华置业继续了解情况。。。但去公司后知道裕华员工朱兵的员工已离职。。然后再次问公司什么时间让我提报资料,客服人员说现在都没动工了,我说手续进展到哪步了,什么时间开工,确定我们能买到房子吗,让签合同,他们说谁也不会给你签现在还没开建,他们说明年年度才会建。。也就是说我交的房款跟本就可能分到房子,即使资格达到,也可能要等三五年后了。。跟当时交钱时交的事实完全不同,我就报警诈欺。。警察不立案,说不是诈骗是纠纷。。。。后我无耐下我拨通了郑州电视台电话,希望能寻求帮助。。采访后裕华当电视台的面承诺不会让我受一点损失,即使是员工行为,公司也会帮我垫付。可按约定时间我到后,他们又出而反而不认账了。。还好电视台对这个节目进行了采访报道2013717日晚740分郑州法制报道。。还说会继续跟踪。。可第二天原定和记者都约好了继续到裕华采访的,可怎么也等不到记者消息。。原来是裕华已找电视台撤稿。。现在我把电视台视频发网上,希望能引起相关管理部门重视。。

二、反映的问题

1.裕华员工虚构房子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明显已经构成诈骗?当时我报案,但警察不立案,说是经济纠纷。。真的是经济纠纷这么简单吗?

2.裕华公司现在说我没资格买这房子,我有没资格,你们从来没审核过我的资料。。就直接收了我的房款和转让费。。当时为什么不问我有没资格。。我不值一次要求提报资料,裕华这员工说还没到时间,到时间会通知我的。

3.连开工日期都没确定的房子,优其是经济适用房卖卖是裕华公司说谁能买就买的了,为什么你们员工当时打的旗号是只要裕华收了你这个钱一定有房子。。他们不需要取得预售再能出售吗,为什么没开工就已经收我房款及转让费半年之久。

4.如果我不是彻查房子有没有的问题是不是,我就要因为这个房子,继续无声的等待多年后,你们告诉我的结果是我条件不符合要求,给退了下来。。那么我所交几年的房款,是不是就给他们裕华公司做流动资金的义务了。。寻求各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及解决。。

5.郑州电视台五套法治频道已曝光,请关注以下是链接2013年7月17日晚7:40分新闻zzfzbd/2013-7-18/F16ghggglhjnkgnmpii0cu.shtml

三,联系电话18*******87 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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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7#
发表于 2013-7-19 12:07: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已经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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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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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31 16:28:39 |只看该作者
请问: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有权私下出售吗?为什么裕华置业敢在经适房没开工建设的情况下(早在半年前),就明目张胆的收取别人20多万的房款。。难道是房管局允许他们这样来评审谁有资格买,谁没资格买吗?如果你们给了开发商这样的权利,为什么交款近半年没有通知我提报审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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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3-7-30 16:34: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市民所反映河南裕华置业有限公司倒卖经适房的问题,我局立即到该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称这个叫朱兵的员工早已辞职不知去向,当事人所交的20万元房款该公司已退回。当时这名员工向当事人推销的是富邦广场商品房,而不是经适房。至于当事人被骗去的钱财属于诈骗行为,应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采取私下交易,无法律依据,受害的是当事人。针对个人推销的方式进行买卖的房源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在买房时一定按政策规定办理,谨防上当受骗。
       感谢市民对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办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和管理的力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883316、6788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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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1 11:28:13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开发商固然可耻,但是楼主想占便宜得心理还是会让自己吃大亏。居然轻信一个员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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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0 14:37:33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都应知道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经适房不受法律保护。开发商倒卖经适房固然可恨,应该受到惩处,但是购买者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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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0 14:30:55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明显是想通过非法手段购买经适房,只不过没被开发商办妥,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不大家都清楚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经适房不受法律保护,自己也应承担相应后果。开发商倒卖经适房固然不对,该受到相应惩处,难道购买者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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