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5月20号向郑州市惠济区大河派出所报失踪案. 然后回复让自己去查,吃着国家的俸禄不会人民办事,以各种理由推辞,没有立案,经过1星期多的交涉寻找,在南瓜头附近河边发现尸体,当天下午4点由龙子湖派出所发现取证,又给大河派出所打电话报案,可是他们晚上12点才到现场,这就是出警的效率是么,龙子湖跟大河派出所互相推脱,说不归自己管辖,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结果是么,不知道这些个政府官员拿着国家的钱干的是什么事,不知道要是死的是他亲爹亲妈他们是不是也是这样,这就是中国政府官员的办事方式是么,报案不受理,这一星期多 没有一次出警找人,这他亲爹丢了他们是不是也不找,下午4点发现尸体,双方一直推脱不管,一直到第二天才让拉到医院,不知道他们都他妈咋想的.这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人 是么? 不知道还有没有好人在,这种所做所为难道不应该受法律制裁么.就任由他们拿着国家的钱,什么事都不做是么? 怎么觉得养头猪都比养这些个人强吧? 希望政府给个合理的解释,还人民一个公道....不然天理难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