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1208984-1-1.html这是我之前投诉的帖子 房管局是这样回复:我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在接到正商明钻二期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办公楼墙体开门”的材料后,罗科长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于7月16日上午到正商明钻二期小区现场察看情况,并拍照取证。
拍照后与小区物业公司卞经理进行了了解和沟通:正商明钻小区二期物业办公楼为物业公司和小区会所共用,因为要装修,为了方便装修和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业务,故在物业办公楼一楼对14号楼的墙体上开了个临时门。后经我科工作人员与小区卞经理沟通,卞经理承诺于7月17日起三日内恢复原状,在恢复后,及时与我科工作人员联系进行复查。
直到7月22日,物业依旧没有修复,而且把里面的门封了起来,大有不修复的气势,看来卞经理把罗科长给耍了,请罗科长继续派人核查!因为一下原因:
一、这是个安全问题,没有经过任何的安全评估,就这样大肆拆建,丝毫不把几千名业主放在眼里!这也关系到服务意识,这物业楼为物业公司和小区会所共用,不是他物业公司独自占有的,拆建应由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决定,应该在小区进行公示并投票决定!
二、这是个美观问题,本来建这样一个物业楼,我们17号楼和14号楼就感到憋屈!占用大片的绿地,一期的物业直接在居住楼中,二期占用绿地建物业楼,现在又不经过业主同意就私自挖开一个门,很难看,也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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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原区房管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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