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房价外收取双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的问题,之前我局已受理业主投诉并进行了查处,于2012年4月10日对恒星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下发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费用)通知书》(巩价退[2012]7号),该单位逾期未予退还。之后,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巩价罚先告字[2012]第7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巩价检听[20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巩价检处[2012]78号)等法律文书,目前已收缴罚款10万元,我们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处理。 您提出的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费用的问题,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为便于联系,请您留下有关联系方式,或直接与我局电话64381545联系。 特此回复
巩义市物价局 201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