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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尊严,还老百姓血汗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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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3:47: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巩义市

工作时间

19554小时:19分钟

我是巩义恒星皇家花园一期的业主,近段时间看到有网友发的关于开发商违规收取双气初装费,维修费等各项费用,很气愤。既然物价局已经给出了处理意见,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开发商还不执行。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们携起手来,讨回公道。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与解决,还我们老百姓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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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1 15:10:53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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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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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6 16:18:40 |只看该作者
Sunqihan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房价外收取双气初装费等问题,之前我局已受理业主投诉并进行了查处,于2012年4月10日对恒星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下发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费用)通知书》(巩价退[2012]7号),该单位逾期未予退还。之后,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巩价罚先告字[2012]第7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巩价检听[20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巩价检处[2012]78号)等法律文书,目前已收缴罚款10万元,我们将继续对此案进行处理。
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您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特此回复
巩义市物价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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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6 18:19:53 |只看该作者
巩义物价局 发表于 2013-8-6 16: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unqihan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恒星皇家花园开发商郑州市恒星置业有限公司房价外收取 ...

物价局的领导:
       你好!
       尚城华府的当时也交了双气入户费和维修基金,请落实是不是也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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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15 10:00: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请和我联系,我已递交诉状,我们一起告开发商!法律的明文规定,政府的职能部门,都管不了一个小开发商乱收费,我相信中间没有利益输送,但我都不着我凭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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