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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不作为 没有排油烟设施 无证饭店在营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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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 14:58:0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中原分局

处理时间

2013-8-23 09:37

          桐淮小区北区一号居民楼下 桐柏路与汝河路交叉口东北角舒美捷和汝河烟酒之间 溢心小厨正在营业 连排油烟设施都不做 还在楼后私搭乱建楼上住户左右四邻都没签字同意 就正常营业了 多次投诉就是不见停业 请问贵局怎样解决 只是你们光来下个通知就不管了吗  饭店照常营业是贵局的失职还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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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15 17:33: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反映的“溢心小厨”事,经辖区工商所现场核查,该饭店属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汝河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将其情况抄告给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局:“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的餐饮……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郑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办公室文件(郑证照联[2010]1号)《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的餐饮服务、食品、化妆、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欢迎你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支持你对涉嫌危害自身和群众利益的主张进行申诉。
  再次感谢你对工商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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