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对你的回复,我首先指出两点错误或者说不当之处:第一是8月7日长基公司是与部分业主进行了沟通,而不是业主代表,目前无任何组织授权业主代表;第二是对长基公司的解释说明,部分业主的态度是理解但并为完全消除疑虑。
为此,建议房管部门协调物价和规划等部门,由长基公司组织,提前告知时间和地点,请房管部门解释公摊面积的问题;请物价部门解释房价定价过程和连续4年分期交款如何定义等问题;请规划部门解释地下车位、地上车位和地下人防工程等问题!并在现场回答业主的疑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将此事办成一个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如房管部门感觉协调有难度,我们可以考虑将此贴转发至郑州市信访办或者河南省相关管理部门,请及时给与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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