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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投诉鑫之成大骗子公司,但是有的帖子没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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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8 20:31: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512小时:30分钟

尊敬的金水区工商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你们好

我叫张红蕖,电话是13*******97是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受害者,鑫之成软件公司的群是飞飞交流俱乐部群号134880304群主飞飞qq1402448930我在这个群大约待了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一年里,他们天天崔捧他们的股票涨板了或者几个涨停板,什么10万资金就有1万的利润等等一年的时间给我换了脑,于是咬咬牙交了9880元,汇给了中国邮政银行郑州市分行常卉,账号是6210  9849  1001  0548  443款汇过之后他们传真过来一个单子,也就是一个合同,大概意思就是购买了他们的软件,他们不负责收益,有官司要到郑州市打,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原来是说跟他们做如何挣钱,现在是一个破软件,不负责收益,因为钱已经汇过去了,所以硬着头皮签了,签完之后就让你退群,之后给我的第一支股票我是赔了400元卖出的,后来我就觉得不对劲上网一查有很多投诉他们的,这才发觉自己上了当,我是723日交款,725日要求退款的,他们不给退,,后来听同命相连的网友们说,有你们这样的一个网站而且很负责任,给油的网友退了款,这才提笔给你们发帖子,打扰你们了真的说一声抱歉,但我们小市民,自己没有能力解决这件事,只好求助你们了,希望给我们退回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并严惩这些不法分子,还郑州市一个晴朗的天空。

                                        此致

再次谢过

张红蕖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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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9 12:33: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涉嫌涉嫌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行为。
    由于之前多次接到对该公司的举报,文化路工商所指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调查,这个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拍照取证、现场检查笔录等),并于2013年6月9日提请分局注册科加注警示信息 。
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程序,由于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目前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因此,请您向公安机关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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