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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金水区文化路工商所不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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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3:10:3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下派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8-19 12:51

待处理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等待时间
10小时:26分钟



姓名:李女士  电话: 18*******66
本人在心通桥连续发了郑州鑫之成软件公司诈骗大量股民血汗钱的举报帖,请求当地职能部门来追究了,可是到现在,我打了大量的电话,确无人问津,请问政府部门何时才能出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指的是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查处;鑫之成软件公司擅自变更公司住所、擅自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定查处权限在金水工商分局;鑫之成公司是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的注册登记,因此金水工商分局就是骗子公司的登记主管和法定管辖部门。而他们批准注册的骗子公司,打着工商注册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工商所却不闻不问,视而不见,首先我举报他们监管失职;遇到消费者投诉却敷衍塞责, 姑息养奸, 推诿不作为,包庇纵容骗子 .希望郑州市工商局领导能为我主持公道,讨回我的血汗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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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水分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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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19 12:51:29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分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小雅529801644  在2013-9-14 13:43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此事已解决,请管理员给予删帖。
处理状态: 已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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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17 13:36:16 |只看该作者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工商局的监督管理不力,消费者被骗,投诉却得不到及时处理!认骗子公司还继续骗更多的人!谈什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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