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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公开并督促打击违规养狗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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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03:06: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10-21 15:12

    目前郑州正在部署打击违规养狗工作,但是打击违规养狗工作实际阻力和困难很大,如贵局没有极大的决心和充分的心理准备,恐最后的实际效果不会太好。事实证明,只有大规模强有力地没收违规犬只才会对此项工作起到实质性作用,请贵局适时公布工作的强有力措施,特别是为没收违规犬只,准备了哪些工具和具体措施,以及更具体的方法和计划。没有上述大规模的具体措施根本触动不了违规养狗人的内心。工作不要泛泛而谈,走走形式。看贵局此次打击违规养狗是否真正全力以赴,方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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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26 10:12:05 |只看该作者
已收到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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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17 15:36: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一、自觉规范阶段(2013年7月26日——2013年11月30日)主要工作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规范,督促养犬人自觉进行注册登记年检,督促养犬人对规范犬自行处理,对流浪犬进行收容。
二、依法规范阶段(2013年12月1日——2014年3月31日)以区为单位通过联合执法。对前阶段没有解决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没收烈性犬,暂扣多养犬,无证犬,收容流浪犬。取缔交易场、饲养场、斗狗场。纠正不文明遛犬行为。查处投诉案件。
三、长期规范阶段(2014年4月1日以后)强化服务加强监督,科学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区执法部门目前已经配备有没收违规犬工具。下一步按照要求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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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10 23:14:02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好差劲,没回复了。你们的工作就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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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9 09:35: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下,在媒体上看到贵局拟规定: 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只能在指定的人少时间段出没,这个规定很可笑,一个在实践中几乎形同虚设的规定!!这是违反管理条例的。感觉贵局工作力度上在变弱。这次打击违规养狗工作没有根本性起到作用,以后就更难下决心进行这项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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